作者: admin 时间: 2019-10-12 15:35:29 点击数:
第三条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簿记机构的申请,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并应当给予批准。财政部印制的代理簿记许可证。具体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计划的直辖市确定。
第四条代理簿记机构的建立,除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员工超过3名;
(2)代理簿记业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会计师;
(3)具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4)拥有完善的代理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第5条要申请问责制,您应使用以下材料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1)组织的协议或章程;
(2)雇员的身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簿记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
(3)代理簿记业务负责人和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全职员工对组织中全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4)办公室地址和办公室财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代理商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决定批准还是不批准。如果不能在20日内作出决定,可以将审批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延期10天,并应将延期的原因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签发批准文件,并颁发代理簿记许可证。审批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权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地方省级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取得代理人的会计许可后,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第9条代理簿记机构应在办公室的显眼位置放置代理簿记许可证。
第10条如果代理人的会计机构名称,会计和会计业务负责人或办公地点发生变化,则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变更的登记事项提交审批机关。法。
北京注册代理记账公司的程序
现在公司中的管理人员越来越多,这导致许多公司在选拔人才时遇到麻烦。例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务部门。在采访财务人员时,他们常常不能很好地掌握员工的技能。因此,公司慢慢地选择代理簿记公司来处理自己的财务能力。代理簿记公司的兴起是社会的必然和趋势。让我们看一下代理簿记公司注册所需的手续。
代理簿记公司的许可条件:
1.拥有会计资格的全职雇员超过3名;
2.代理簿记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拥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4.拥有完善的代理商会计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系统。
所有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代理计费的应用报告。申请报告应指定以下内容:
(1)申请批准机构的名称;
(2)申请原因;
(3)拟议会计机构的名称,会计师的会计有关业务负责人和雇员的基本信息,办公空间,业务范围;
(4)申请人或合伙人(或所有股东)的公章签名并盖章;
2.组织或《宪章》的协议。该协议或章程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雇员简历,身份证明和会计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账户簿记业务负责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4.代理商的会计业务负责人,持有该机构全职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全职从业人员的书面承诺;
5,办公地址和办公用途财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6.代理商会计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接受方式:
1.接受程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检查相关副本是否与原件相符。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将所有需要纠正的内容和材料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申请人已按要求提交了所有更正材料,则应予以接受。接受或者不批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审批机关专用印章和日期的书面印章。
2.申请程序:审查申请材料的内容。
3.决策程序:
(1)审批机关在接受之日起20天内决定批准还是不批准。如果不能在20日内作出决定,可以将审批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延期10天,并应将延期的原因告知申请人。
(2)如果审批机关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在批准决定之日起10天内将批准文件签发给申请人,并颁发代理机构注册许可证。审批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权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章代理会计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在北京设立代理会计机构,应当经区,县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经工商登记并获得财政部印制的代理人会计许可后,方可从事代理簿记业务。
尚未获得代理会计许可,并且不得从事代理会计。
第七条设立代理簿记机构,除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北京会计专业资格的3人以上。证书的从业人员;
(2)代理商会计业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会计师;
(3)具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4)健全的代理商会计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
第8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设立会计咨询,会计服务及其他机构,并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机关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已批准。
第9条要申请帐户簿记资格,应将以下材料提交审批机关:
(1)代理机构建立申请报告(附表1);
(2)设立会计机构的申请表(附表2);
(3)组织的协议或章程;
协议或章程应具体规定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建立和生产,内部机构的权限和规则,机构的解散,清算方法和所有股东的签名;
(d)负责人的原件和复印件(附表3)以及会计师或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
(5)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全职员工状态表的原始表格和复印件(附表4)以及身份证明和会计资格证书;
(6)办公室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个)代理人会计规则会计和财务管理系统;
簿记服务规范应包括执业道德,操作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标准,文件管理和其他业务系统的从业人员。
财务会计管理系统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本机构的财务管理系统。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该机构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方法。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企业名称预先批准通知书。
申请人还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批准机构批准。申请增加帐户收入的公司,除提供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10条审批机关应公布所有要提交的材料的基础,条件,程序,截止日期和目录以及申请书的范本。
第11条审批机关应批准设立代理簿记机构,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检查相关副本以及原件是否匹配。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在5日内一日内将所有需要纠正的内容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符合规定格式的,或者按要求提交全部纠正材料的,审批机关应当接受。如果申请被接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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