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min 时间: 2019-10-12 15:17:55 点击数:
合伙企业税:
1,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税
2,基金公司普通合伙人(GP)的管理费应缴税:
自然人为5% -五级税的35%用于个人所得税。
是企业的5%营业税,是分红后合伙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的25%。
3。基金公司的有限合伙人(LP)收入应课税:
如果自然人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则企业应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 4。合伙股权基金的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是“税后”,
如果法人合伙人是中国居民公司,则有限合伙企业PE的股息和资本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股利收入和其他股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由于合伙企业本身并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阐明从投资公司返还的股息收入是否可以通过合伙企业减免国内税款。法人合伙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财政办[2009] 5号澄清,合伙企业股权基金获得的股息等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这似乎可以理解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收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应当按照规定享受上述免税待遇。
今天,投资公司已被停职,这阻碍了许多正式的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公司。
设立基金型企业的条件:
“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使用规模的投资企业的名称应使用“投资基金”一词。
“ 2”中,名称中的工业术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可以在商品名称和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 3”,基金类型:投资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成立时的实收资本( (实缴出资额)不少于一亿元;五年内,根据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注册资本全部到位。
“四”,单笔投资出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
“ 5”,至少3位高管具有股票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或相关业务经验。
“ 6”表示基金型企业的业务范围被批准为:投资,投资管理和非证券业务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以申请上述业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项目,但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发行贷款;
(2),公开交易的证券投资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3),公开募集资金;
(4),为投资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 7”托管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 “注册资本(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缴足资本(实际出资额)”
“ 8”,投资额个人投资者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不包括在本限制之内)。
“ 9”,至少3位高管具有股票投资基金管理运营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 10”表示管理基金公司的管理范围被批准为:投资,投资管理和非证券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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